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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规定(试 行) 西文理院字〔2009〕27号
作者: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11   点击数:

一、为了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建立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制度,是实验室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实验室应根据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各种工作资料,以便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而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应设专人管理,按学期进行整理、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的内容,实验室主任应经常检查工作档案建立情况。

四、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方面的各种管理文件、规定、规划、计划。

2.实验教材、实验教学大纲、实验研究资料、技术开发材料、实验项目卡、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实验课程表。

3.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分工记录、考核、培训教材、岗位工作日志、实验人员卡。

4.仪器设备卡、低值耐用卡、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账、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检定、维修、借用记录。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及使用记录。

6.安全检查记录、三废处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

五、实验室工作档案按相应档案管理年限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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