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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点击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办发〔2017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夯实校内各二级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建立管用实效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校师生员工、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二、时间安排

201741日起至1231日。

三、进一步杜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注意规范自身交通文明行为,从我做起、注意细节、文明言行,以实际行动为我市优良道路交通环境做贡献。

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全校师生员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不套牌、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饮酒、醉酒驾驶车辆;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开车不打电话、不赌气、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随意鸣笛;高速公路不占用应急车道;不乱停、乱靠、乱放机动车辆。

2.非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穿插骑行、不乱停、乱靠、乱放车辆,驾驶非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载人。

3.不闯红灯、不斜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杆。

4.不乘坐非机动车辆及两轮、三轮电动车辆。

5.不坐超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

6.尊重执法(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及时处理个人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活动

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遵法守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要依托各类宣传载体,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交通典型违法案例”等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微信、微博、宣传横幅、宣传专栏、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大学生实践活动等形式,全过程、全要素深入开展交通法制专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广大师生支持配合大整治、自觉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员工、驾驶员、家长支持参与西安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相关活动。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二)扎实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既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又要自觉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六进”,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进校园、进部门、进学院、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一是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宣传告知、张贴宣传海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二是开展道路交通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相关活动。三是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上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四是抓好“一带、一帽、一条”落实。“一带”就是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一帽”就是骑乘摩托车强制戴安全头盔,骑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倡导戴安全帽;“一条”就是电动车、书包粘贴反光条,让交通因“看见”更安全。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活动,达到师生员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三)不断优化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校园道路交通、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校园道路路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车辆隔离减速设施、交通指引标识、交通警示标识,对重点道路漆划禁止停车黄色标线;二是落实校园道路交通电子监控智能识别报警系统建设;三是合理布局校园停车场建设,提高新建车棚停车场使用效率;四是完善校园机动车辆禁行区建设;五是及时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醒目、清晰;六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影响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行车视线的行道树、绿篱进行修剪、补栽,有效解决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进一步加大校园违章行为管理力度

加强对校园安全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和要求,坚持做到文明礼貌执勤。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辆驾驶行为的管理,做到勤看、勤查、勤报告,发现违章行为做到必问、必纠、必追责。重点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禁行区的管理力度,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形成严管严查态势,有效地减少校园车辆违章现象,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保卫处

(五)严格公车管理,规范驾驶行为

重视公务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公务车辆司机交通安全知识、遵法守法、文明驾驶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交通法治学习活动,并与每一名司机签订遵章守纪文明驾驶承诺书。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

2.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学院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3.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于425日前报保卫处。各部门、各学院要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阶段性工作总结报保卫处。

联系人:张红强   电话:8825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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